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
(济政办发〔2011〕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培植发展壮大林业产业,全面提高林业综合效益,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和林农持续增收,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全省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7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我市林业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林业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链条长、产品种类多、社会需求大和可再生等特征。发展林业产业对于开发林业多种功能、壮大农村经济、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我市林业产业快速发展,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财政增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有林业产业化程度低、产业链条短、林产品加工企业规模小、带动能力差和产业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林业产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科学谋划,多措并举,努力把我市林业产业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林业自身属性,按照生态优先、产业支撑、文化引领和综合经营的思路,以农民增收、林业增效、就业增加为目标,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为主线,以体制、政策、科技创新为动力,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路子,推进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和企业化管理,加快发展优势产业,大力培植特色产业,加快构建现代林业产业体系。
(二)目标任务。到“十二五”末,全市新发展经济林20万亩,新建经济林标准化生产基地22处,特色林果示范园38处,果品年产量达到60万吨以上,年加工、储藏能力达到6万吨以上;新发展苗木花卉生产面积4万亩;新发展速生丰产林20万亩,实现年木材加工100万立方米;新建市级以上森林公园14处、湿地公园10处;林下经济面积发展到15万亩以上;培植一批林业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打造一批林产品和苗木花卉市场,林业产业年总产值达到100亿元,使林业产业成为农村经济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明确发展重点,加快林业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