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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上海市人口计生委各处(室)和单位流动人口 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职责分工办公室 (一)依托市人口计生工作联席会议,加大与市人口办、市农民工办等综合协调机构以及市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等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合制定下发有关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的文件,明确部门职责,将计划生育融入本市各级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大格局中。 (二)做好流动人口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向流动人口提供政策法规和人口计生服务信息。 (二)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指导区(县)根据各地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开展以流动人口综合管理、信息共享、便民维权、公共服务和区域协作等内容的改革,积极探索城镇化背景下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三)会同有关处室和单位,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区(县)在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机制方面的经验。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处 (一)充分发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促进人口计生系统内部的统筹协调,推动建立协同配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制度和机制。 (二)指导区(县)做好流出育龄妇女婚育证明办理、流入育龄妇女婚育证明查验与建档,以及怀孕妇女生育联系卡(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等工作。 (三)指导区(县)探索建立和完善各具特色的分类分层管理模式,加强对违法生育重点人群的管理,提高管理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建立流动人口动态监测长效机制,指导和督促监测点所在区(县)按要求做好动态监测各项工作,高质量、按时完成调查任务。 (五)指导区(县)人口计生委做好流动人口信息协查和通报工作的管理, (六)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调研,会同政策法规处加强法制建设,完善便民措施;会同发展规划处和办公室,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和考核工作,推动建立“泛长三角”统计信息交换制度;会同信息管理处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建立信息化层级监管机制,做好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会同宣传教育处、宣教中心,开展面向流动人口的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会同科技处,做好流动人口免费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会同市计生协会办公室,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完善自我服务管理模式;会同药具中心,做好流动人口免费药具发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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