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分)
| 统筹管理
| 1.贯彻落实国务院《条例》、市人口计生委文件规定,健全完善“一盘棋”工作制度(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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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自评,提交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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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行“一把手”工程,“一把手”亲自研究部署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委内各处(科)室、计生协会、委属单位共同研究制定“一盘棋”工作方案,共同做好“一盘棋”工作推进和考核评估(3分)
| 3
| 各区(县)自评,提交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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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队伍
| 3.区(县)级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4分);街道(镇、乡)配备专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人员(4分);居(村)委专(兼)职工作人员与流动人口的配备比例总体达到1:500,其中流动人口较多的居(村)委应当至少配备1名专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人员(3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社区综合协管员工作职责或者建立计划生育专职协管员队伍(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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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自评,提供机构名录及相关文件;市人口计生委组织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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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投入
| 4.区(县)、镇(乡)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工作经费(2分);流动人口人均计划生育经费投入达到户籍人口标准,并逐年递增(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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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在自评报告中汇报相关情况,并提交区(县)级预算、相关文件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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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
| 5.上海市人口计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流动人口模块街道(镇乡)的应用率达到100%(4分);市人口计生委做好部门间信息共享,区(县)、街(镇乡)做好流动人口个案信息采集和更新维护,全员流动人口入库率达到90%以上,个案信息数据质量较高(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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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在自评报告中汇报工作情况;市人口计生委查看网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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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按时上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统计报表,上报数据完整,数据间无明显逻辑错误(3分);按要求做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各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调查任务(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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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自评,市人口计生委查看各地上报时间,数据质量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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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建设
| 7.流动人口集聚百人以上的居村、企业、集贸市场等成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各区(县)每年新增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组织5%以上(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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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自评,提供相关文件;市人口计生委、市计生协组织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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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创新
| 8.创造性开展工作,探索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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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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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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