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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发《上海市2010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0、健全区域协作机制,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加强与泛长三角地区和流动人口主要来源地人口计生部门的联动协作,深化协作内容,完善协作制度,加强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件办理、信息通报、重点对象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服务和维权衔接、性别比治理、统计信息交换等方面的合作,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协商解决影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区域内“政策衔接、信息互通、服务互补、管理互动、责任共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工作格局。加强与江苏、浙江两省交界地区的沟通和协作,多层面深入推进区域联动发展。

  充分发挥劳动保障、计生协会、社会中介等部门和组织的作用,完善和推广源头互动有序管理工作机制,运用市场调控和行政引导相结合的方法,减少人口流动的盲目性,促进人口有序流动。

  四、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市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10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评估。各区(县)人口计生委负责本区、(县)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和考核评估。

  2、强化落实。各区(县)人口计生委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推进“一盘棋”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并于2010年6月20日前上报。市人口计生委将通过召开专题研讨会、调研、专项抽查等形式,对“一盘棋”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推动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3、检查评估。根据《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和《国家人口计生委2010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一盘棋”工作方案》,市人口计生委制定了“一盘棋”15条评估标准(见附件)。

  (1)2010年11月1日~12月1日,各区(县)人口计生委对本区(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并于2010年12月1日之前将评估报告报送市人口计生委。

  (2)2010年12月1~12月15日,市人口计生委各处(室)、市计生协会办公室、委属各单位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有关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并于2010年12月15日之前将评估报告交市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2010年12月16~12月30日,市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汇总各区(县)人口计生委和市人口计生委各处(室)、市计生协会办公室和委属各单位自评报告的基础上,形成本市2010年“一盘棋”工作评估报告,上报国家人口计生委,并将综合评估结果纳入本市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附件一:《2010年上海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评估标准》

  附件二:《上海市人口计生委各处(室)和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职责分工》

  附件一
  2010年上海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评估标准

项目

指标名称

评  估  标  准

分值

测评方式

 市内“一

盘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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