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预警级别
我县成品油供应应急分为三级、二级、一级三个级别。三级为趋紧状态,二级为紧张状态,一级为紧急状态。
(三)预警级别主要参考指标
三级:成品油油源不足,调拨量和库存量逐渐下降,后续资源趋紧,并可能持续减少,市场日供应缺口量达正常供应量的20%,可能产生地区性供应趋紧,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产生不良影响。
二级:成品油油源持续紧张,补充较难,日调拨量和库存持续减少,市场日供需缺口达正常供应量的40%,全县30%以上加油站在不同时段出现油品断档,成品油零售市场出现抢购、秩序混乱持续3天以上,加油站排队加油车辆超过50辆以上,部分交通堵塞,加油秩序难以维持,可能产生地区性供应紧张状态,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产生严重影响。
一级:成品油油源持续严重紧缺,成品油市场日调拨量和库存量持续减少,市场供需缺口达正常供应量的50%以上,全县50%以上的加油站在不同时段出现油品断档,成品油市场出现抢购,秩序混乱等情况持续15天以上,两大集团禄劝境内加油站三分之一以上加油站出现油品断档10小时以上,排队加油车辆超过100辆以上,出现成品油供应危机,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产生极其严重影响,或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地震、冰冻雨雪、洪水、泥石流、地质结构发生变化等,或其他突发事件而造成道路交通干线较长时间中断,短时间内无法及时运输成品油等现象,随即启动一级应急预案。
(四)启动预警程序
预警信号一旦发出,县发改经贸局和中石化昆明分公司、中石油滇中公司禄劝境内加油站必须在1小时内向县成品油供应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县成品油供应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立即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报告调查核实情况(同时抄报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并提请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县政府批准启动应急预案后,县成品油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迅速组织有关单位启动应急预案,发布预警警报。
(三)应急预案的启动及终止
1.成品油供应应急预案的启动、终止由县政府授权县成品油供应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
2.当县政府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发布预警警报后,县成品油供应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必须按本预案所列的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3.当成品油市场运行已脱离预警状态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结果报告县政府,由县政府授权宣布解除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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