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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十二五数字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

  (2)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软件开发平台、各种应用软件的共享和个性化定制。
  (二)信息资源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信息资源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包括城市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共享数据源建设、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数据交换体系建设、数据标准体系建设、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信息交换平台建设等多方面内容。
  1.信息资源管理平台建设
  在现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源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完善人口、法人、宏观经济、资源环境、城市管理部件及设施等数据源。整合各领域信息资源,梳理沟通交流机制,优化职能分割和功能划分,完善各类数据标准体系,制定和完善资源共享政策,构建合理的信息资源共享和分享机制,强化共享数据源建设,打破条块分割、部门垄断和信息封锁,把城市“信息孤岛”建设成为开放共生的信息资源高地。
  (1)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数据库
  完成覆盖全市域的基础地理空间数据的采集、加工和入库管理。基本建成市级基础地理数据库,完成1:5万、1:1万、1:2000、1:1000、1:500数字线划地图、数字高程模型、数字正射影像、元数据等数据库建设,城镇建成区完成三维建筑模型、可量测近景影像,构建覆盖全市域的基础地理数据库。
  ①郑州新区。包括郑东新区、航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中牟开发区,规划面积1840平方公里。其中城市规划区400平方公里,要完成1:500数字线划地图、元数据等数据库建设,其它区域完成1:2000数字线划地图、数字高程模型、数字正射影像、元数据等数据库建库。
  ②五市一县一区建成区和乡镇区域。包括巩义、登封、新密、荥阳、新郑、中牟县和上街区。建成区面积300平方公里(2010年国土二调数据254平方公里),要完成1:500数字线划地图、高分辨率影像、三维建筑模型和元数据等数据库建设。
  ③农村居民地。要完成1:500数字线划地图、元数据等数据库建库。
  ④市区建成区500平方公里三维建筑模型及数据管理应用平台建设。完善现代化城市测绘基准体系。原有各部门的基础地理数据要全部转换到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新采集的基础地理数据要全部采用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要结合重力测量成果、水准测量成果、GPS测量成果,进一步提高大地水准面的精化精度。郑州市GPS连续运行参考站要与大地水准面精化成果结合,实时提供高精度的平面和高程三维坐标数据。完善城市空间基准框架的维护与更新机制。
  建设高效实用的基础地理数据生产及更新维护体系。建立先进高效的地理空间信息获取及加工处理技术体系是基础地理数据更新与维护的重要手段。要建成国内领先的航空航天遥感数据获取技术体系。在通过航空航天平台获取的遥感影像数据的基础上,相应地建立起具有较高水平提供多层次信息的影像分析处理系统,该系统应当包括城市建成区变化自动检测软件子系统、自动化数字摄影测量和地图修测子系统、三维及动态地理信息处理子系统等内容。进一步完善地理数据采集、加工、生产所需要的硬件软件设施。
  完成地下管线测量和建库。城市地下管线包括供水、排水、再生水、燃气、热力、电力、照明、通信、有线电视、公共监控视频、燃油、工业物料等专用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是城市生产和生活的生命线,也是数字城市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协调城市地下管线管理部门完成城市地下各类管线的测量工作,完成各类实测管线数据的入库工作,建立各类管线的数据更新和共享机制。各县(市、区)建成区也要按照本规划的要求完成地下管线的测量和数据入库工作。
  完善数据定期更新机制。在地理空间数据生产与建库的同时要进行数据更新,形成定期更新机制。大比例尺地形图采用增量更新方式,整个区域采用修测补测方式。根据郑州市的实际情况,设计更新周期为:
  ①覆盖郑州市辖区7500平方公里的卫星遥感影像数据每年更新四次,地面分辨率2.5米左右。
  ②覆盖郑州市规划区2000平方公里的正射影像每年更新一次,数字高程模型每3年更新1次。
  ③郑州市规划区1010平方公里的1:1000数字线划图结合各委局业务办理,保证实时更新;中心城区400平方公里的数字线划图每年更新1次,比例尺为1:500。
  ④1:2000数字线划图每2年更新1次;1:5000数字线划图每3年更新1次;1:10000数字线划图核心要素每年更新1次,全要素5年更新1次。
  ⑤可量测实景影像数据每年更新1次。
  ⑥三维GPS空间大地控制网每年普查1次。在软件方面也要具备提供数据更新的手段,同时建库后要能够保存和查询历史数据。建设城市三维信息系统。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管理进入精细化阶段,要建立郑州市中心城区和郑州新区建成区的城市三维精细模型,为政府的城市管理和企业、居民生产和生活提供便捷、直观的地理信息服务。
  (2)法人单位数据库结合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和电子政务系统中宏观经济数据库和法人库的建立,整合发改委、工信委、工商、税务、技监和统计部门的数据资源,通过地址编码和税务登记代码证,建立社会法人地理信息系统,实现企业经营活动和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有机结合。
  (3)人口基础数据库.实现人口基础信息的实时交换与共享,逐步建设以公安部门的户籍和暂住人口基础信息为基础、以身份证或护照号码以及居住性质为唯一标识、以实际居住地为动态补充的实有人口基础数据库,形成多部门间人口基础数据和应用数据的共享和交换,促进人口信息资源综合利用,提高政府部门社会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
  (4)宏观经济数据库通过对各委办局经济数据资源的导入、整合,重点领域的业务应用等内容建设,实现对全市经济数据的应用服务,增强政府调控全市经济、驾驭市场变化、应对经济突发事件、总揽经济全局的能力,为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全市的各项经济数据运行态势提供信息服务。
  (5)企业信息数据库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机关,供水电气暖的公用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收集到的相关企业的注册信息,经营情况,股东变更等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受到的表彰、奖励或处罚,或者法定代表人受到与企业有关的表彰、奖励或处罚,作为政府监管、行业研究和普查使用。
  (6)政策法规数据库汇集国家法律法规,省、市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外省市可供借鉴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国际条约,国家部委的法规,立法计划和立法动态,为企业及公民的社会经济活动提供法律咨询信息,促进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进程。法律法规数据库要体现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的原则,并在此基础构建应用平台。2.信息资源服务平台建设由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结合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划分和信息管理特征,制定横向跨部门,纵向到基层的信息交换和业务协同的基础框架,构建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数据交换体系,建设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信息交换平台,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规范数据接口,实现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形成以平台为核心,部门县区协调统一,数据资源共建共享,流程效能整合优化的城市信息资源服务体系。指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按照自身的职能,开发相应的在线服务系统,形成全市整合规范的应用服务系统集群,由信息资源服务平台统一支撑。把信息化数字化的服务范围扩展到乡镇、社区(村组),充分考虑并满足各基层部门和单位对信息资源的应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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