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实施进度及质量管理

  (一)实施进度

  1、启动阶段(2010年6月)。召开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市级试点项目启动及培训会议,统一部署试点工作要求,试点地区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区详细的工作计划。

  2、准备阶段(2010年7月)。做好试点项目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设计制作相关宣传资料,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制定工作制度和规范和服务管理流程等。

  3、实施阶段(2010年8月-2011年4月)。各试点区开始项目实施,及时汇总分析项目进展和存在困难,制作相关报表。2010年底组织开展中期评估。

  4、总结评估阶段(2011年5-6月)。各试点区在总结评估基础上形成项目报告,要求涵盖所有试点内容。召开全市试点工作总结会。

  (二)质量管理

  按照《技术服务规范》“质量管理”的要求,试点区县要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岗位职责,定期开展培训。从事各类技术岗位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服务机构要确定质量管理负责人,定期开展质量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有关实验室及影像学检查,要严格按照标准规程进行操作,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应当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出具规范的检验检查报告。

  试点地区人口计生委负责做好本地区试点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与市人口计生委科学技术服务处(家庭计划指导处)沟通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市人口计生委不定期督导和抽查试点地区工作,组织开展中期和终期评估,确保项目实施质量。

  七、切实做好项目试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倡导。试点地区人口计生委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纳入政府实事项目,纳入“十二五”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定期研究、协调、部署、督查,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顺利开展提供体制保障。区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商,推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强化舆论倡导,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以及人口计生网络优势,营造重视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舆论氛围,引导计划怀孕的夫妇自觉进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二)关注重点环节,突破瓶颈难点。试点地区人口计生部门要做好试点项目实施细则的制订,重点关注服务机构确定、服务机构之间的衔接、各项服务记录表的落实和汇总等环节。及时总结实际操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研究并协调解决问题的思路和途径,突破瓶颈和难点,逐步形成、完善各种长效机制。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