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培育服务业商标。支持和鼓励商贸流通、人力资源、工程设计、旅游服务、房地产开发等行业树立品牌意识,引导服务行业不断创新先进理念,提高服务业管理水平,推进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服务,尽快形成一批具有民族特色和西部风情的服务业知名商标。
(三)积极培育出口商品商标。鼓励和推动我县绿源饮片、阿胶生产、皮毛加工、民族特需品生产等民族工业企业,积极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参与国际通行的商标价值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大力开拓国际市场,争创出口商品知名商标。鼓励其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产品出口,扩大高新技术、高附加值及原产地和注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出口,提高出口产品档次。
(四)扶持培育传统特色商标。以弘扬民族文化、传承中华文明为目标,充分挖掘以民族文化、先秦文化等产业体系,扶持培育宣化冈、关山牧场、关山云凤山、马家塬战国古墓遗址等特色旅游,涛源村、十三花、张川锅盔、香醋等民族餐饮,以及传统工艺制品、畜牧产品、地方特色产品研发等领域和行业积极申报商标注册,保护民族地域文化特色的商标品牌。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全县“兴盛泰”、“大德昌”等老商号、知名商号的重启运用和保护,鼓励企业推进商号、商标一体化,提升“老字号”商标价值,弘扬传统民族特色商标的知名度。
四、实施商标战略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争创驰(著)名商标奖励制度。县政府设立奖励资金,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2万元,对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奖励1万元;对获得甘肃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奖励1万元,对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奖励5千元,并把实施商标战略纳入县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建立相关协调机制,在投资融资、技术创新、项目审批、信贷资金安排、进出口管理、企业改制重组等领域制定落实政策措施,大力扶持优势企业发展。
(二)建立争创驰(著)名商标激励机制。对获得驰(著)名商标企业的产品,作为自主创新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等方面优先享受省、市、县政府的有关政策扶持;在质量管理、环境管理、企业登记与年检、技术基础工作、信息咨询等方面优先服务;经贸、税务、检验检疫等部门对其进出口业务简化审核程序,提供便利条件;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以联合重组、合资合作、股权置换、债转股等多种形式的重组创建,为企业发展拓宽创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