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意见
(张政发〔2010〕7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市属有关单位:
根据《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09〕84号)和《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意见》(天政发〔2010〕27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提高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商行政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使命感
(一)充分认识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消费维权和在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服务市场主体发展、促进全民创业中的职能作用,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的根本要求,事关全县321户企业、2689户个体工商户和5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和全县消费者的消费安全,有利于促进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快职能转变,更好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定不移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明确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和省、市区域发展战略,按照“依托天水。联接平凉、融入关中、特色领先、乘势发展”的要求和全县发展总体思路,立足工商管理职能,创新服务载体,以市场监管为抓手,以行政执法为手段,全面提高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科学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立足工商职能,增强工商行政管理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环境的责任感
(三)坚持服务发展。要把服务发展作为工商行政管理的第一要务,紧密结合全县实际,立足工商职能,积极开发运用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服务。紧紧围绕“四大目标定位”,深入推进“红盾助推工程”、拓宽“三个绿色通道”,扎实开展“百名工商干部帮扶百家企业”活动,不断延伸服务链,提升服务发展的效能。
(四)强化市场监管。要把市场监管作为工商行政管理的第一责任,始终坚持把加强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手段,深入开展“红盾护农农资打假行动”等各类市场专项整治,严格市场主体准入,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要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要加强对高危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要严厉打击传销行为、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和广告违法行为,治理商业贿赂,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要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建设,实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的统一,着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和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