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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本市百个街道(镇)千条道路推行道路洁净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实施推行阶段(2011年2月至2011年9月)
  1、推行实施。2月20日-3月31日为分解任务、推行实施阶段。列入推行道路洁净工程范围的道路,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要逐一进行检查,重点对道路保洁模式、工艺流程、作业工具、人员配备等进行检查,对未达到道路洁净工程要求的,要登记在册,按照时间节点,逐步整改,逐步达标。
  2、检查验收。4月1日-9月30日为检查推行、验收考核阶段。根据“百街千路”推行道路洁净工程要求,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对推行情况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即时整改,做到边检查边验收边整改边推行,上半年完成推行目标的70%,第三季度完成推行目标的100%。
  (三)巩固成效阶段(2011年10月至12月)
  1、总结成效。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要全面总结市政府实事项目工作,制定巩固道路洁净工程成效的相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争取第四季度超额完成年初推行任务。
  2、推广实施。在总结成效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扩大道路洁净工程覆盖范围,力争用2~3年时间使中心城区道路洁净工程达到全覆盖。
  四、验收考核
  1、区县自查申报。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按照考评细则,从组织领导、基础管理、作业管理和洁净状况等四个方面(详见附件5)进行全面自查;自查得分超过90分,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向市质监中心提交书面验收考核申请。
  2、市局验收考核。市质监中心对申报道路进行初步审核,报送市局环卫管理处,组织专项验收考核小组对申报道路进行抽查,按照考评细则进行验收考核。
  3、网上公示。专项验收考核小组对申报道路的综合考评分在90分及以上的,在市绿化市容局网站(http://lhsr.sh.gov.cn)和上海市市容环境质量监测中心网站(http://www.shbj.gov.cn)进行公示,接受市民评议。对验收低于90分或者市民评议有异议的,将督促区县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再次申报,市局重新组织验收和网上公示。
  五、工作保障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百街千路”工程作为2011年市局重点工作,同时也是2011年市政府实事项目,各级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要紧紧围绕市政府实事项目工作要求,根据市局的总体布署,按照时间节点推行,实事实办,确保任务完成。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确保“百街千路”工程的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市局成立了市府实事项目推行领导小组。局环卫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市质监中心主要负责实施推行工作,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负责“百街千路”工程的具体推进工作。
  3、分级负责、齐抓共管。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要按照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各区县的实际情况,成立相关工作机构,落实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职能部门具体抓,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确保“百街千路”工程开展落到实处。
  4、加强互动,公众参与。联合文明办、爱卫办、新闻媒体等部门开展环境卫生社会互动活动,突出公众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卫生自治、自律的氛围,做到垃圾不落地,提升城市环境水平。

  附件1
  道路保洁作业各工艺流程时间图

序号

流程

作业项目

时间

备注

1

垃圾上门收集

08:00-24:00

具体时间根据污染特性制定

废物箱保洁

04:00-24:00

具体时间根据污染特性制定

2

道路大件垃圾清除

00:00-06:00

 

3

路面喷淋

01:00-06:30

防机扫扬尘

4

机械清扫

01:00-06:30

09:30-16:00

 

5

高压冲洗

01:00-06:30

09:30-16:00

 

6

机械洗磨

01:00-06:30

 

7

人工清扫

05:00-07:00

16:00-18:00

可以根据道路污染特性调整

8

垃圾清运

06:00-12:00

12:00-18:00

 

9

巡回保洁

07:00-23:00

09:00-16:00

人工

机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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