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建设,运用“制度加科技”的手段实现权力制衡。
一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推广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经验,组织查找业务工作流程和权力运行环节上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重点防范资质审批风险、执法程序风险、工程建设质量风险、专项资金使用风险、物资采购风险等,运用“制度加科技”创建权力制衡新载体,让权力运行“大小有界、运行公开、网上留痕、全程受控”,达到内部控制有制度、岗位操作有标准、事后考核有依据的廉政风险管理目标。对已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组织各单位确立重点防控项目。二是开展“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备案试点工作。制定《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上报备案办法(试行)》,明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备案、报告、通报的范围内容、方法步骤以及管理措施 ,凡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事项,采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执行单》的方式记录备案。局纪检组定期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通报。三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对已有的、正在制订的和准备制订的制度进行归类,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制度建设成果,把经过实践好的做法上升为制度。切实增强制度的针对性,针对廉政风险点,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和规章。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谈话制度、领导干部问责制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人财物重点岗位和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领导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加强对人财物重点岗位和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领导干部轮岗、交流,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4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自查。
(六)加大办信查案力度,严把信访办理“三关”。
加强对信访举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各部门积极参与的信访举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解决信访问题的工作合力。严把“三关”:一是严把审批关。对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重要信访件,由主要领导亲自阅批,提出办理要求,做到件件有批示。二是严把办理关。自办信访件,每件有调查结论;转(交)办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落实办理。三是严把监督关。对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基本属实或部分属实的信访件,均要有处理意见或整改措施,并督促抓好落实。
坚持信访举报情况分析通报制度。对每季度信访举报反映的突出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重复信访问题,进行归纳分类和综合整理,深入分析,提出建议,为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领导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一般性问题,通过信访谈话、函询等形式开展信访监督。修订《局处以上领导干部廉洁勤政谈话制度》,明确日常谈话、任职谈话和信访谈话的主要内容和组织方式,局党政领导定期与处级领导干部开展日常谈话,与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开展任职前组织谈话和廉政谈话,及时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思想状况。加强对直属单位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
(七)突出“三个加强”,提升政风行风建设水平。
以提高市民满意率为目标,突出落实“三个加强”。加强沟通协调,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加强问题整改,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基层站所人员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巩固“世博”期间政风行风建设成效,进一步转变思路,更加注重民意、注重服务、注重践诺、注重创新。一是坚持分片调研制度,有序解决难点问题。调整局党政领导分片负责区域,由局领导带队定期走访区县部门,以专题调研的方式解决政风行风难题顽症。二是建立群众参与机制,合力推进守信践约。推出新一轮社会公开承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监督员和基层部门的意见,确保每一项承诺贴近民心、集中民智、体现民意。三是完善评议机制,实现上下联动。建立三个结合的分级测评体系,即“问题测评”和“满意度测评”相结合、“自由测评”和“定点测评”相结合、市级测评和局系统测评相结合。四是规范投诉处理,提高“三个二”践行率。认真做好“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工作,加大政风行风建设的宣传力度,畅通与市民的沟通交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