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现代茶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闽政〔2011〕8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提升现代茶产业发展水平,促进我省由茶叶资源大省向茶叶产业强省转变,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十二五”期间,以稳面积、提质量、增效益为发展方针,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全面发展现代茶产业。计划到2015年,全省茶园面积320万亩,比2010年增加18.2万亩,增长6%;全省茶叶产量33万吨,比2010年增加5.7万吨,增长21.1%;毛茶产值165亿元,比2010年增加65.4亿元,增长65.7%。
二、推动重点企业上市。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培育2家以上茶叶企业在国内上市,3家以上茶叶企业在境外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应为茶叶企业使用宜林荒山荒地种植茶树提供信息和政策咨询等优质服务,为建设茶园涉及搭建工棚、修建道路等需要征占用林地的提供审核审批优质服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优先安排茶叶企业新建厂房用地。
三、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各茶叶产区县(市、区)职能部门要推行茶园标准化种植,开展配方施肥,强化对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监管,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使用生物有机肥,使用高效、低毒农药和生物农药,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开展茶农科学用药培训,从源头上提高茶叶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扶持重点茶叶龙头企业开展茶叶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试点工作,建立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的产品可追溯体系。
四、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在保护的基础上,加大茶树优良品种的选育和推广工作,做到保护一批、储备一批、研究一批、推广一批。鼓励新品种选育,从2012年起省级财政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级、省级审定的茶树新品种,每个新品种分别给予选育单位一次性奖励50万元和30万元。扶持茶叶主产区建立茶树良种繁育基地,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我省茶树良种繁育水平。
五、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农民茶叶专业合作社是推进茶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各茶叶主产县(市、区)要积极培育茶叶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茶叶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茶叶增产、茶农增收。符合条件的农民茶叶专业合作社列入省、市两级示范社并予以扶持,享受相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