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举办公务员基本功训练示范培训班,培训对象为承担文字综合和公文处理工作的工作人员;
(三)举办专题讲座;
(四)搭建网络在线培训平台,组织公务员利用业余时间自学自练;
(五)组织全县公务员开展以公文写作、法律法规、演讲辩论、电子政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功竞赛活动,以赛促训;
(六)公安系统要按照基本功训练的总体要求,结合“大练兵”活动采取适当的方式开展此项工作。
五、组织实施
(一)职责分工
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基本功训练规划,对全县基本功训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和考核。
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基本功集中训练和测评等具体实施工作。
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开展行政机关副科级以下公务员基本功集中训练和测评等具体实施工作。
4.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人员参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必训科目的集中培训及本单位选训科目的自学自练培训。
(二)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2010年12月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全县实施基本功训练工作进行部署。各单位根据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公文写作、公文处理和电子政务三个必训科目以及选训科目的普及训练工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辽宁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基本功训练大纲(必训科目)》、省统编教材和有关学习资料,举办师资培训班、示范培训班,按一定比例从各单位抽取部分人员参加全县考核和全市统一考试,开展以公文写作、法律法规、电子政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功竞赛活动。
2.第二阶段(2011年1月至2011年10月):各单位开展汉字书写与记录、语言表达和调查研究三个必训科目以及选训科目的普及训练工作;按一定比例从各单位抽取部分人员参加全县考核和全市统一考试;组织开展以演讲辩论等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功竞赛活动。
3.第三阶段(2011年11月至12月):各单位总结经验,深入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基本功训练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在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中树立一批基本功扎实过硬、业务精熟、工作绩效显著的行家里手和标兵。
4.第四阶段(从2012年起):各单位要将强化基本功训练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逐步健全完善公务员基本功建设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