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开展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拼装报废汽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闽工商公〔2009〕440号)
各设区市工商局:
根据《福建省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和叶双瑜副省长指示精神,省工商局制定了《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拼装报废汽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八月十二日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拼装报废汽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加大我省报废汽车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报废汽车回收市场交易秩序,促进我省扩大汽车消费、扩大内需和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福建省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和叶双瑜副省长指示精神,特制定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拼装报废汽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市场的监督检查,切实堵住报废汽车非法流向,防止回收的报废汽车和“黄标车”及其“五大总成”流入市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汽车、用报废车零件非法拼装汽车等违法行为,确保社会安全和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汽车回收拆解体系逐步规范和完善。
二、时间安排
此次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拼装报废汽车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从2009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为期一个月。
三、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充分认识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打击回收非法拆解、拼装报废汽车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订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强化整治措施,加强督察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突出重点,依法行政。要以废品回收公司和废品回收店、汽车修配厂、旧车交易市场等为重点进行全面清查,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对非法回收拆解、拼装报废汽车及报废汽车非法交易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严格执法,依法办案。同时,要注重整规并举,加强行政指导,提高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