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成都市华兴村保障性住房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成发改审批〔2011〕1061号)
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成都成房置业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申请增加成都成房置业有限公司为华兴村保障性住房项目业主的报告》(成住保发〔2011〕165号,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受理号:5101002011092100052)及其附件已收悉。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将成都市华兴村保障性住房项
目有关事项调整如下:
一、项目业主:由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调整为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成都成房置业有限公司。其中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成都成房置业有限公司负责经济适用房建设。
二、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他内容仍按我委《关于成都市华兴村保障性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成发改审批〔2011〕749号)内容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