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
|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诺时限
| 收费标准
|
市教育局
| 1
| 面向社会招生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重大变更
| 面向社会招生的成人教育办学机构的分立、合并、变更层次、变更类别的许可期限2个月;其他变更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2
| 全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 30个工作日
| 120元/人(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不缴纳)
|
3
| 民办普通高中,民办职业高中重大变更
| 民办普通高中、民办职业高中的分立、合并、变更名称、变更层次的许可时限3个月;民办普通高中、民办职业高中变更校长、变更举办者的许可时限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4
| 在深圳筹设、设立民办普通高中;筹设、设立中等职业学校
| 暂缓受理(申请筹设民办普通高中、筹设中等职业学校的许可期限30个工作日;申请设立民办普通高中、设立中等职业学校的许可期限3个月)
| 不收费
|
5
| 在深圳筹设、设立面向社会招生的成人教育办学机构[培训中心和培训学校、自学考试辅导机构、专修(培训、进修)学院]
| 暂缓受理(申请筹设成人教育办学机构的许可期限30个工作日;申请设立民办普通高中、设立成人教育办学机构的许可期限3个月)
| 不收费
|
6
| 民办学校终止办学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7
| 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高中审批
| 4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8
| 外籍学生在深圳学校就读申请审核
| 7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9
| 台湾学生就读我市中小学学位安排
| 3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0
| 市属普通高校助学贷款审核
| 3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1
| 深圳大学城招生计划和学生情况审核
| 3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12
| 公办普通高中设置、变更审批
| 5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市民政局
| 1
| 全市性社会团体成立、变更登记
| 20个工作日(成立、变更,其中地址变更为10个工作日)
45个工作日(筹备)
| 不收费
|
2
| 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登记
| 20个工作日(变更,其中地址变更为10个工作日)
45个工作日(成立)
| 不收费
|
3
| 全市性社会团体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登记、变更
| 15个工作日(其中地址变更为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