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江自治县水稻等农作物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双政办发〔2009〕9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勐库华侨管理区,县直各有关部门:
《双江自治县水稻等农作物良种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双江自治县水稻等农作物良种补贴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09年我县水稻、玉米、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根据《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农业局关于预拨2009年水稻等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的通知》(临财农联发〔2009〕38号)要求,结合我县粮食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优化种植结构,实现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思路,通过实施水稻、玉米、小麦良种补贴项目,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优质良种推广步伐,稳定粮食生产,努力提高粮食单产,增加总产,促进农业健康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项目实施的目标任务
在抓好小春良种推广,提高单产的基础上,大春重点完成“两杂”推广10.3万亩,其中:推广杂交水稻3.7万亩,推广杂交玉米6.6万亩,使杂交水稻及杂交玉米覆盖率分别达到55%和75%以上。确保全年粮食播种面积达28万亩,比上年增2704亩,总产量达56972吨,比上年增329吨,增长0.58%,其中:大春粮食面积21.09万亩,产量48482吨,增54吨,增长0.11%;小春粮豆6.91万亩,产量8490吨,增275吨,增长3.3%。实现农民人均占有粮340公斤目标。
三、项目实施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整体推进的原则。对良种水稻、小麦、玉米,按照实际种植面积全部补贴。
(二)坚持品种择优的原则。在符合国家有关扶持政策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生态适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市场前景较好的品种。禁止选用未经审定、审定不通过或者过期淘汰的品种。
(三)坚持公开推介的原则。由农业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公开向社会发布主导品种。
(四)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鼓励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良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