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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8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8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双政发〔2009〕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双单位:
  2008年初,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两农场、县直有关部门和部分企业分别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消防安全责任状》、《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一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体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根据年终考核结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具体名单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勐勐镇人民政府、大文乡人民政府、国营双江农场、县安监局、县水利局、县国土局、中国石化云南临沧双江石油支公司、双江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双江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奖金各1000元。
  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一等奖:勐勐镇人民政府,奖金2000元。
  二等奖:大文乡人民政府,奖金1000元。
  三、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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