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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江自治县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集中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李荣清 县司法局副局长
  刘黔豫 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张木兰 县交通运政管理所所长
  袁江华 县农业局农机管理中心主任
  江光荣 临沧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双江分公司经理
  徐二华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警大队),由杨晓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明华、赵家成、董元海、徐二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组成,负责集中教育行动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收集工作。
  三、集中教育活动对象
  全县机动车驾驶人、在双江境内行驶的外省(州、县)籍大货车、客运车驾驶人。
  四、集中教育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二)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和行车安全常识。
  (三)进行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教育。
  (四)整顿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驾驶陋习。
  五、集中教育活动安排
  集中教育活动按照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教育与整治相结合、集中教育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6月至7月)
  1.6月15日前,公安、交通运输管理、农业(农机)、安监等部门联合组织召开一次客(货)运企业法人、有车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代表、机动车驾驶人代表、驾驶培训机构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对开展集中教育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同时,在县电视台组织开展一次电视讲话,向社会广泛宣传集中教育行动的对象、内容和措施。
  2.由宣传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管理、农业(农机)、安监等部门配合,协调新闻媒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集中教育活动的内容,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覆盖广泛、影响深入的宣传声势。
  3.公安部门负责在本部门办公场所、车管所办证大厅、违法处理窗口、勐库交通安全集中服务站等场所开展阵地宣传工作;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在货运企业、客运站开展宣传工作;农业(农机)部门负责在拖拉机、农机驾驶培训站开展宣传工作。
  4.由公安部门牵头,交通运输管理、农业(农机)、安监等部门参加,组成集中教育活动宣传队,并充分发挥专职协管员、兼职协管员、义务协管员、交通安全志愿者等“四支队伍”的作用,深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广泛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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