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升公共气象服务保障能力。
1.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管理。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气象灾害防御联络员制度,基本建成覆盖全区城乡社区和所有行政村的气象灾害防御队伍。编制自治区、市、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传,提高公众抗御各类气象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2.加强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制定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明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权限、流程、渠道和工作机制。建立完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紧急发布制度,建立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各种手段和渠道第一时间无偿向社会公众发布。加快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传递设备设施建设,逐步形成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相互衔接、规范统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体系,扩大气象服务覆盖面。
3.提高气象决策服务水平。健全自治区、市气象决策服务机构,健全服务系统。完善粮食产量、生态环境气象预警评估系统,深化现代农业发展、粮食安全、生态建设等气象决策服务,为防御气象及其相关灾害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气象决策服务,建立气候变化影响评估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应对气候变化提供决策支撑。
4.推进公众气象服务人性化。建立和完善公众气象服务平台,充实公共气象服务数据库,增加服务产品种类,丰富服务内容,发展更具多样化、大众化和人性化的气象服务,向公众提供高分辨、多频次并与工作、出行、健身、医疗等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气象服务产品,不断提高服务产品的精细化水平,提高气象服务公众满意率。
5.不断拓展专业专项气象服务领域。加强农业、水文、交通、能源、卫生、旅游等专业气象服务,延伸服务链条、提升科技水平。落实城乡规划、重大工程建设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建立相应的标准体系,推动气候可行性论证纳入城乡规划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内容。
6.加强重点工程、重大节会活动气象服务。围绕沿黄经济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等重点工程项目和中阿经贸论坛、宁夏园艺博览会、文博会等重大节会活动做好气象保障服务。加强生态移民、现代农业示范区、中部干旱带以人工增雨(雪)等为主要内容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
7.加强气象灾害普查、风险和影响评估。完善气象灾情调查收集网络,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建立气象灾害数据库。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指标体系,制定减轻气象灾害的对策与措施。开展气象灾害影响评估,为及时了解灾情、组织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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