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青龙满族自治县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青龙满族自治县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等6个文件的通知》(秦政〔2009〕37号)精神,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加快建设覆盖全县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目标,以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完善服务设施和提高服务能力为重点,加大投入,加强管理,争取通过3-5年的努力,使我县乡镇综合文化站设施得到明显改善,运行活力得到明显增强,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为满足广大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提供切实保障。
(二)建设原则
1、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县发改、财政、文体等部门共同制定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年度计划。各项目乡镇要保证落实项目建设用地,不论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必须根据实际条件集中投资,优先保证站舍建筑面积达标,再根据资金情况进行设备配置。
2、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各乡镇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按照“经济、实用、够用”的原则,合理确定建设方案,不脱离实际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筑面积,不得搞形象工程。
3、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县发改、财政、文体部门负责规划立项、施工监管、质量检查、工程验收和配套资金落实。各项目乡镇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总体目标
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在国家和省市资金扶持及县配套资金支持下,完成全县2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任务,实现全县所有文化站建设面积达标,并做到内部功能、设备比较齐全完备,能较好地适应当地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成为当地农村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场所和传播科学文化知识的重要课堂,成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平台。
二、乡镇综合文化站性质和功能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