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负责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水源等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其它危害,协调相关部门,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消毒等措施;
5、参加相关事故的调查。
(四)县城建环保局
1、负责重大建筑事故和城市供热、燃气设施等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技术支持;
2、负责提供事故场所地下供水、气、热管网情况;
3、负责组织人员对事故中受损的建筑物进行评估、鉴定等工作;
4、负责危险化学品等事故现场监测工作,及时通报危险、危害的范围;
5、负责污染物的处置工作,防止事故危害扩大;
6、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五)县交通局
1、负责本县区域内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事故区域道路管制和围困乘客的救助工作;
3、负责各类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运输工作,及时把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运送到事故抢救现场;
4、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六)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1、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重大事故现场处置和提供技术支持;
2、参加相关事故的调查。
(七)县国土资源局
1、负责本县区域内重大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提供事故矿点的位置地形,开采点的图纸和技术资料等;
3、参加矿山事故调查。
(八)中小企业局
1、协助本县区域内重大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协调乡镇企业事故单位,并提供有关资料;
3、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九)县教育科学技术局
1、负责协调学校等系统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各类重大事故所在区域的气象监测和预报工作,提供气象数据资料。
(十)县牧农局
1、负责本县区域内重大农机事故、草原火灾事故及牧区山洪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协助指导乡镇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
3、协助参加相关事故的调查。
(十一)县民政局
1、负责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
2、组织落实社会救灾队伍和物资,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十二)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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