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职责
1、发布启动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命令;
2、组织相关部门制定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并按照救援方案迅速开展救援工作,力争将伤亡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措施处理;
4、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种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等;
5、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8、适时发布通告、通报,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9、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四、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民政局、总工会、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保险公司及其它相关部门组织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善后处理;
2、督促、指导事故单位及其所在乡镇、部门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解释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善后处理情况;
3、负责提出确定危险化学品主要生产、贮存区域及重点目标的建议;
4、牵头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
5、牵头负责事故调查工作。
(二)县公安局
1、负责各类重大道路交通、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的现场扑救和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各类事故区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
3、负责现场勘查,确定事故原因、事故伤亡人数、伤亡人员的姓名和身份等;
4、负责有关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护及逃逸人员的追捕;
5、参加事故调查。
(三)县卫生局
1、负责重大事故中受伤人员抢救治疗工作;
2、负责调动药品、器材、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
3、负责重大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