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预警应急保障制度
1.一般预警应急制度
当全市空气综合污染指数(API)小于90但个别空气自动监测子站API指数达到或超过90时,由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当日对该子站辖区政府(管委会)下达“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单”,督促辖区政府(管委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遏制API指数上升趋势。
2.橙色预警应急制度
当全市API指数临近或达到100时,由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橙色预警并报请市政府启动橙色应急保障措施:
(1)除应急抢险施工外,全市所有拆迁工地、出土工地以及工地内部倒土作业全部停止施工;所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筑工地一律停止施工。
(2)各区县主干道及主要次干道实施不间断保洁,除低温天气外,每天洒水不少于4次。
(3)对机动车实行限行措施:无标车禁止上路;黄标车不得驶入世园会园区,2012年1月1日起,黄标车7时至22时在环城路(不含环城路)内禁止通行。
(4)当具备人工降(增)雨(雪)的气象条件时,应及时实施人工降(增)雨(雪)作业。
(5)市环保局会同市气象局每日进行1次会商分析,并将分析结果报送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当全市平均API指数低于90且预测未来3天不会高于90时,由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解除应急通知。
3.红色预警应急制度
当全市平均API指数连续两天高于100(即污染天气)时,由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红色预警并报请市政府在橙色应急保障措施基础上,启动红色应急保障措施:
(1)除应急抢险施工外,全市各类施工工地均暂停施工。
(2)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和预制砂浆企业一律暂停生产作业。
(3)大唐灞桥热电厂、大唐户县第二发电厂以及西郊热电厂在保证供热的前提下,全部降低15%的发电负荷。除担负军品生产任务的企业外,大气类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按生产实际全部降低30%的生产负荷,由市环保局派驻监察人员进行监督。
(4)根据污染实际状况,报请省环保厅实施关中五市一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当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API指数低于100且预测未来三天不会出现污染天气时,由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降低应急等级或解除应急通知。
(三)严格考评与责任追究
市政府督查室和市考核办要将各级各部门落实本方案情况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督查、考评内容,要将督查或考评结果与各级各部门年终目标考评结果相挂钩,确保我市秋冬季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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