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2011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的通知
(市政发〔2011〕7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2011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西安市2011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方案
今年以来,受年初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较2010年同期差距较大,截至目前仍比2010年同期少7天。只有在今年10月至12月的92天中争取70个以上的“蓝天”,我市才能完成2011年空气质量目标。进入秋冬季节以后,干旱、雾霾、静风等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将逐渐增多,同时大量燃煤设施启用,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形势将更加严峻。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人为污染,保障市民生活环境健康,确保世园会环境质量,圆满完成年度空气质量目标任务,特制订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世园会期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0%以上,主会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5%以上;
(二)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0天以上;
(三)2012年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力争不少于70天。
二、时间安排
2011年10月1日-2012年3月31日。
三、组织领导
2011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具体实施。
四、工作职责与任务分工
(一)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组织实施《西安市2011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协调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定期检查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2.牵头负责全市扬尘污染防治巡查督办工作,严格落实扬尘污染巡查督办制度。巡查组由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市政公用局、市市容园林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城改办、市监察局抽调专人组成。
3.落实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及应急制度。
(二)各区县政府、五区一港两基地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