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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公安局关于2011年度执法质量考评实施意见的通知

  3、主体建设。(5分)
  (6)统一组织考试,考题范围包括常用法律法规规章、《执法细则》、《基层公安机关常用执法操作指引》、《滨州市公安局办理伤害案件暂行规定》和执法办案场所管理等内容,适当加入司法考试试题。参考民警范围另行确定。
  4、重点执法环节。(20分)
  (7)管理服务。通过对服务窗口进行暗访、调取监控录像、对群众调查走访等形式对管理服务岗位进行考核评议。(5分)
  (8)社会管理。通过对辖区旅馆、网吧等场所的检查,对各地特种行业管理情况进行考核测评。(5分)
  (9)伤害案件办理。根据《滨州市公安局办理伤害案件暂行规定》要求,对办理的伤害案件进行考评,调取伤害案件引发的复议、信访、投诉案卷,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5分)
  (10)重点人员管理。对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员监管情况进行抽查,对未依法采取有效监管的予以扣分。(5分)
  5、监所管理(7分)
  (11)看守所、拘留所管理情况。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各项制度。对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发生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伤有责事件的;讯问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未在看守所审讯室进行的;违规从看守所提出讯问的;在看守所设立由办案单位管理控制审讯室的;对被拘留人未按规定执行、违反规定批准被拘留人员离所的予以扣分,同时对在看守所提审的录像保存情况进行检查。
  (二)案卷质量。(10分)
  (12)刑事案件在信访案件、伤害案件、交通肇事案件、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未移诉案件、不予立案案件和县级公安机关中层领导办理案件为必抽卷的基础上,随机抽取案件进行评议。(5分)
  (13)行政案件在信访案件、伤害案件、交通事故案件、多人寻衅滋事案件、聚众斗殴案件、赌博案件、卖淫嫖娼案件、消防大队办理案件和县级公安机关中层领导办理案件为必抽卷的基础上,随机抽取案件进行评议。(5分)
  特别说明:今年案卷评查重点增加了消防、交警办理的案件,对没有交警大队的单位,市局将抽查同数量的复杂类案件进行评查。今年还将评选出全市十本优秀卷和十本最差卷,在计算出总得分后,对优秀卷另行加分,对最差卷另行减分。
  市局将对东西城及各县局交警大队办理的案件一起抽查,统一打分并进行排名,在通报执法质量成绩时对交警系统案卷得分一并通报。
  (三)执法量。(10分)
  (14)刑事案件执法量考评:
  A、刑事立案起数与民警数比例占2分(刑事立案数/民警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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