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通过会战,进一步推动“清网行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坚决“一降、二升、三提高”的工作目标;
五是通过会战,进一步创新技战法,总结、固化成功经验,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评选出全市公安机关信息化破案十大精典案例和技战法,使公安信息技术建设成果不断转化为现实战斗力。
三、工作措施
(一)规范公安内部基础数据的采集录入。制定滨州市刑事案件信息采集录入质量控制标准,对刑事执法办案中涉及的案件、人员、物品等信息的采集录入时限、质量标准进行规范。刑事案件要全部实现网上流转,在接警12小时内录入警综平台,案件“七何要素”要完整齐全,案情描述规范,侦查信息及时补充、完善、修改,多发性、流窜性刑事案件信息全市共享。接受刑事调查的人员要全部采集基本信息、体貌特征、图像、指掌纹、DNA、联系方式、社会关系等信息,实时录入警综平台,并进行比对查询。涉案人员信息与案件信息关联率要达到100%;具有识别特征的涉案物品要与案件信息同步录入,涉案物品录入率要达到50%以上。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推行刑事案件告知服务工作,依托滨州公安服务在线开发刑事案件互联网查询服务模块,结合短信平台告知等服务,使报案人(包括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受害人、受害人家属等,下同)实时知悉案件侦办进度,重大案件及重要侦办节点,侦查人员要主动回访告知报案人。通过告知服务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信息采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可靠。
(二)加强重点社会信息的引进整合力度。要依托小区物业管理、居委会等组织,对全市实有人口的住址、联系方式、家庭关系、社会活动等情况进行全面采集分析,从中发现犯罪线索,为维稳和侦查破案服务。会战期间,每个农村派出所要至少采集乡镇驻地1个居住小区的物业信息,城区派出所至少采集3个居住小区的物业信息。采集的物业信息至少应包括小区名称、位置,房屋门牌号码、业主姓名、联系方式、实际居住人姓名、联系方式、最近3个月水电费交费情况等数据项。要积极与教育部门和辖区内的学校进行联系,获取学生学籍、家庭基本情况、家长联系方式等信息;要加强快递物流业信息的采集应用,使网上虚拟信息落地。会战期间,各县区要至少采集辖区内5家主要快递公司最近2个月的客户数据,数据项至少应包含数据来源、接货方名称、详细地址、联系方式,发货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以上重点社会信息,要以电子表格形式报市局信息办和刑侦支队,由信息办和刑侦支队对数据进行整理,深度挖掘应用,从中发现一批逃犯、重大案件的线索,推进“清网行动”等专项斗争的开展。会战期间,市局对三项数据的采集情况进行重点考核,排名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