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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做好旅游行业非汛期安全迎汛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做好旅游行业非汛期安全迎汛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批准,今年我市从9月15日8时结束汛期值班,恢复正常办公时间,现将非汛期安全迎汛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非汛期期间,各单位仍要高度重视、提高警惕,认真制定并落实非汛期责任制度。
  二、讯后遇有降雨天气时,各单位要按照汛期工作要点,主动启动本单位的防汛应急预案,及时上岗,主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旅游行业安全。
  三、如遇突发事件,各单位要及时向市旅游委及有关部门准确上报,要做到不瞒报、不迟报、不漏报,提高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四、各区县旅游局要认真做好2011年汛期工作总结,对汛期“6.23”、“7.24”等几次强降雨认真分析和总结,找准问题,研究措施,制定明年的工作计划。请将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计划于9月29日下午15:00前发至市旅游委安全与应急处(假日办)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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