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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3.“清剿火患”治乱行动。2011年11月28日至12月7日,发动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村(居)委会、治安巡防队、保安等基层力量,地毯式排查车站周边地区、商业聚集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九小”场所等消防安全“乱点”区域,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4.“清剿火患”守护行动。2011年12月22日至2012年1月3日,围绕确保圣诞节、元旦消防安全,重点对歌舞娱乐、桑拿洗浴、酒吧、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大型群众活动场所逐一检查,加大夜间检查力度。圣诞节期间,各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全警动员,联合开展大规模夜间清查整治活动,对大型公共娱乐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全程蹲点守护,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5.“清剿火患”决战行动。2012年1月16日至2月6日,围绕确保春节、元宵节消防安全,对辖区内党政领导机关和通信、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事关国计民生的要害单位,以及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力度,逐一完善灭火救援预案,逐一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隐患,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和手段,坚决依法消除。

  (三)严格部门监管。各部门要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完善分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和联合执法机制。

  1.系统依法履责。各系统主管部门要积极参与“清剿火患”战役行动,与当地消防部门联合制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由上而下逐级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文化系统组织开展公共娱乐场所排查整治,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组织开展在建工程工地排查整治,教育系统组织开展学校、幼儿园排查整治,卫生系统组织开展医院、诊所排查整治,民政系统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排查整治,商务系统组织开展商场、市场排查整治,其他系统要在本系统内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活动。

  2.部门联动执法。市、县两级防火安全委员会每月要组织召开一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清剿火患”战役行动,沟通执法信息,解决突出问题。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监管、质监、工商、文化、教育、民政、卫生、体育等部门在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时要将消防安全状况作为重要依据。各地公安、消防、工商、安全监管、质监等部门每周要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对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依照各自职权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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