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业产业基地方面。
1、薯产业扶持重点。
(1)马铃薯示范园区建设。对面积500亩以上的集脱毒薯应用、地膜覆盖、机械化生产、测土配方施肥、大垅密植高培土、节水灌溉、晚疫病防治等综合技术为一体的示范园区,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晚疫病防治药械费用和园区内地膜覆盖、机械化作业、脱毒薯应用进行补贴,视防治效果和园区建设标准和示范效果确定补贴比例。(由农牧局负责组织实施)。
(2)微型薯繁育。对微型薯种植给予适当补贴。(由农牧局负责组织实施)。
(3)马铃薯种植机具。对农民购买马铃薯种植机具给予补贴。(由农牧局负责组织实施)。
2、牛产业扶持重点。
(1)肉奶牛品种改良。对肉奶牛品种改良所用的液氮罐、冻精进行补贴。(由农牧局负责组织实施)。
(2)优质能繁母牛补贴。对参与改良的优质能繁母牛存栏在10头以上的养殖户,每头给予200元奖励。(由财政局、农牧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3)畜牧疫苗补助。免收防疫所用疫苗费用,并对村级防疫协助员给予适当补助。(由农牧局负责组织实施)。
(4)优质后备奶牛补贴。对国家优质后备奶牛每头给予500元(中央财政450元、县财政50元)补贴。(由财政局、农牧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3、菜产业扶持重点。
(1)蔬菜日光温室建设。对新建集中连片蔬菜日光温室大棚,经验收合格每个以奖代补2000元。(由农牧局负责组织实施)。
(2)蔬菜新品种示范园区建设。根据栽培面积和新品种数量及示范效果给予适当补贴。(由农牧局负责组织实施)。
(3)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产地环评进行补贴。(由农牧局组织实施)。
4、食用菌产业扶持重点。对双孢菇种植户在菌棚建设,菌种购置等方面进行补贴,对菌棚建设经验收合格每平方米给予10元补贴,并给予每平方米4元的菌种补贴。(由食用菌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5、万寿菊产业扶持重点。对种植户每种一亩给予种子补贴30元。对中介组织每落实一亩给予15元奖励。(由农工委组织实施)
6、果产业扶持重点。主要对果树技术员培训、新品种引进和果树示范园区建设进行扶持。(由林业局组织实施)。
7、肉鸡产业扶持重点。主要对新建鸡舍进行补贴,对按规划新建玻璃钢结构或砖混结构的鸡舍,以250平方米为标准单位,每达一个标准单位,补助资金2000元。对饲养规模在2000只以上的户,县联社每只鸡给予10元贴息贷款,并由县扶贫办和县财政全额贴息。对年饲养规模达到10万只的养殖小区,补贴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万元。(由农牧局牵头,财政局、县联社、扶贫办共同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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