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选厂附近选择山坡地、河滩贫瘠地,有效利用尾矿淤沙造田、改良土地、植树造林,达到既能解决环境污染,又能实现增产增收的目的。
(四)矿区及露天采矿场绿化标准
在矿区和露天采矿(石)场周围植树、种草;采石场坡下可种植爬山虎等植物进行绿化;采矿废石废料、矿石加工废料要集中堆放,表层覆土,种草种树进行绿化。
(五)煤矸石综合治理标准
把煤矸石粉碎制成墙地砖或利用煤矸石的热量发电,进行二次开发利用。把不能利用的煤矸石集中堆放,表面覆土植树种草进行绿化,防止煤矸石引发的地质环境问题。
(六)经批准的闭坑矿山必须达到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的要求,地质灾害隐患得到彻底根治。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要求
(一)基本方法
“百矿披绿”工程是一项较大的系统工程,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大事。因此,采取政府领导,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环保、林业、水务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以点带面,全面推开。
(二)实施步骤
1、培育典型,建立示范区
重点在承德宏源铸造材料有限公司、承德川广工业用砂有限责任公司硅砂矿、承德北雁铸造材料有限公司、承德鑫泰矿业有限公司、承德顺达铸造材料有限公司、承德峰达硅砂有限公司等6个矿山企业及其选厂建立“百矿披绿”示范区。
2、以点带面,推广典型经验
各乡镇、矿山企业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本着先城镇周围后乡村周边,先国、省道两侧后偏远山沟的顺序,依次全面推进,力争年内完成全县22家矿山综合治理,实现“绿色矿业县”的目标。
(三)时间要求
按照2004年总体安排,2009 年对22家矿山进综合治理,结合“花园式矿山”建设活动,按时完成本年度的百矿披绿任务。
(四)检查督导
在开展“百矿披绿”工程期间,县政府将组织督导组不定期深入乡镇和企业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防走形式,走过场。对完成环境治理任务的矿山,要严格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标。
五、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