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设内容
(一)省指挥中心技术系统升级改造。建设地震与其他突发事件应急联动与共享平台,确保政务、指挥系统畅通。进一步扩展地震应急救援软件系统及基础数据库,建设联动协同数据库,完善地震灾情快速获取与判定决策技术系统。
(二)建设地震现场应急移动指挥平台、“动中通”移动通信系统、现场灾情采集系统、通信系统。
(三)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中原城市群省辖市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灾情速报系统和应急基础数据库系统建设。
专栏5:宣传教育服务系统建设
一、建设目标
我省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社会公众基本掌握防震减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其他地方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大大提高。地震发生后,能够快速向社会公布震情灾情。
二、建设内容
(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设。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每个县(市、区)各建一所高中、初中、小学示范学校。其他地区各县(市、区)各建一所防震减灾示范学校。
(二)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基地建设。利用省防震减灾指挥中心现有场地,建设省防震减灾科普馆。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各省辖市利用现有条件各建一处地震科普教育基地,其他省辖市共建三处,并免费向社会开放。
(三)防震减灾科普精品创作。动员社会力量,创作一批适合不同社会群体、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精品,利用公共传媒,将创作的科普精品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
(四)防震减灾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建设集地震震情、灾情速报、知识普及功能于一体的地震信息发布技术系统。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政府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
防震减灾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强化政府领导是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保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经济综合宏观调控、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卫生、公安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全面落实防震减灾责任制,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完善防震减灾管理体制
以推进防震减灾管理工作、强化防震减灾社会管理职能、提高防震减灾能力、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为目标,各省辖市、县(市、区)地震工作管理机构实行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主要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