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强化行政监管职能,加强抗震设防管理。建立完善城乡一体化的抗震设防行政监管机制和监督检查制度,将重大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联审联批程序,作为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的必要内容。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进一步规范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严格评审程序,规范报告评审,强化对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实行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质量终身负责制。加强对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环节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抗震设防质量。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农民自建房抗震设防的指导管理。
6.健全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应急预案实战针对性。加强各级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及其办公室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建设指挥平台,并推动街道办事处、企业和学校等设立地震应急管理责任人。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备案、督查和评估制度,开展应急演练。对交通、电力及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重大工程,要根据应急保障、人员疏散和灾害防范等特点进一步强化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宽领域拓展防震减灾公共服务
1.注重新闻宣传引导,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强化舆论引导,加强与宣传、教育部门和新闻媒体及社会团体的协作,推进协作机制的建立,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建立健全新闻宣传工作制度,推进新闻发言人、职能部门负责人与专家三位一体的新闻发言人团队建设,建立快速响应、密切协调和分级处置的地震突发事件新闻工作机制。加强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建设,整合现有网络资源,建设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技术支撑平台,做到政务工作迅速、高效、有力,为社会公众提供迅捷的信息服务,为防震减灾提供坚实的政务保障。
2.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减灾意识。切实加强优秀科普作品创作,为社会提供通俗易懂、深入人心的防震减灾科普精品;推进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示范学校建设,全方位满足社会对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的需求。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制定积极有效的科普宣传政策。利用5·12“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等重要时段,组织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充分利用12322服务热线,通过设立地震部门开放日等方式积极进行科普宣传。广泛培育社会救援力量,特别是引导大专院校学生积极参与地震救援培训,使之成为地震救援志愿者。
3.挖掘地震科技潜力,丰富公共服务产品。建立和完善地震科技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拓展现有地震科技产品的服务范围。为政府决策服务,提供地震速报、烈度速报、灾害损失快速评估信息。为社会公众服务,公布地震的震情和灾情信息,让社会和公众知晓所在地的地震危险程度。根据社会发展需求量身订做新的地震科技服务产品,为公共安全、资源环境保护、土地利用、工程选址以及城乡规划等提供科学客观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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