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在为民求实效。坚持减灾为了人民、减灾依靠人民、减灾成果由人民共享。紧紧围绕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这一根本宗旨,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三、“十二五”期间防震减灾主要任务
(一)强化防震减灾社会管理
1.加快防震减灾法制建设,健全法制保障体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
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河南省地震应急预案》,加快我省防震减灾法制化进程。认真贯彻《
河南省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20号),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完善地震安全性评价执业资格、资质管理、注册的各项制度。争取各级人大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在全省开展形式多样的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严格遵守有关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规定,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2.构建防震减灾规划体系,发挥引领作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逐步建立完善我省防震减灾规划体系。统筹各项资源,明确各级、各类防震减灾工作的重点和要求,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引领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管,开展规划中期评估,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3.建立防震减灾能力评价指标,落实政府目标责任。在我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先行推进防震减灾能力评价指标试点工作。向全社会公开重点监视防御区,明确该区各级政府的责任目标,按照要求开展能力评价,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范围,促进重点监视防御区率先实现我省2015年防震减灾发展目标。
4.加强地震监测预报管理,提升服务综合减灾的能力。综合考虑地震预测预报、地震速报、灾情速报、抗震设防、科学研究等多方面需求,编制全省地震监测台网规划。改进完善现有多级、多层次观测体系的管理机制,加强对省辖市、县(市、区)地震监测台网、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社会地震监测台站(点)的技术指导与管理服务,发挥其重要补充作用,实现各级监测系统的整体效能。加强与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健全地震监测台网和观测环境保护公告备案制度,依法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确保地震监测台网安全,监测资料准确连续。加强地震预测意见管理,严格规范地震预测预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