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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制定方案。各省辖市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方案要明确工作机构人员组成、职责分工、工作权限、方法步骤及牵头部门,对工作进度、目标责任、监督检查等提出具体要求。要将工作方案于2011年10月10日前分别报省政府国资委、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三)组织实施。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补贴原则及当地政府办同类教育机构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根据认定的职教幼教退休教师数量测算并筹集生活补贴资金,严格按照相关工作程序组织实施,确保生活补贴全面落实到位。

  (四)总结检查。各地对本地落实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省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各省辖市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纠正,确保解决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政策全面落实。

  五、工作要求

  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发展职教幼教事业的重视及对退休教师的关心,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和准确把握国务院决定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各省辖市政府要对妥善解决本行政区域内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负总责。省政府建立由省政府国资委、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人参加的省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联席办公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各地要成立以省辖市、县(市、区)领导负责的工作机构,明确牵头部门和各相关部门的职责,明确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国资部门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指导国有企业开展人员档案清理、人员资格初审、待遇申报等。未设国资部门的省辖市、县(市、区)要明确牵头部门。教育部门负责职教幼教机构、退休教师资格证书审核认定等;财政部门负责经费测算、筹集、补贴资金的确认、拨付及补贴资金的监管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国有企业举办的技工学(院)校退休教师资格审核认定、生活补贴标准的确定及发放等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政策措施,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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