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推进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切实发挥定额标准在预算管理工作中的基础支撑作用。逐步建立支出定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综合考虑各部门业务规模、预算级次、职能活动、管理水平等情况,合理确定调节系数,根据执行效果和经济社会发展及物价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通过推进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2015年全省基本建立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内容完整、结构优化、定额科学、程序规范、调整及时的支出标准定额体系,提高财政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和透明化水平。
4.加快财政管理信息化进程。加快金财工程建设,以标准和规范体系建设为基础,以建设和推广应用支撑平台为重点,以网络、安全及运行维护体系建设为保障,建立各级财政部门内部、财政部门与同级相关部门、上下级财政部门互联互通的一体化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及监督监控全方位的科学规范管理,支撑和促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四)严格预算追加管理,增强预算的约束力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预算程序办事,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切实维护预算的权威。部门预算经批复下达后,非特殊和重大事项,一律不准随意追加预算。财政部门在年初安排部门预算时,对各部门必需的基本支出,要结合财力状况尽可能予以安排,把预算做细。各部门因工作任务增加或调整引发的新增支出,由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的经费中自行调剂解决,确需追加预算的要严格按程序报批。
(五)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强化预算绩效理念,逐步建立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效果,形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机制。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要按照“积极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勇于探索,先易后难,优先选择重点民生支出和社会公益性较强的项目等进行预算绩效管理试点,积累经验,在此基础上稳步推进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试点和财政综合绩效管理试点工作。
(六)稳步推进预决算公开,提高预算管理的透明度
各级财政部门是财政预决算公开的主体,除涉密信息外,原则上报经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财政预决算都应向社会公开,并附有关财政预决算的解释说明,方便社会公众读懂财政预决算。部门是部门预决算公开的主体,省、市两级经同级人大审查的部门预算,除涉密部门外,均应向社会公开,公开的基本内容为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和财政拨款预算表。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制度,建立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切实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从2012年起,除涉密单位和涉密内容外,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向社会公开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省、市两级政府组成部门要向社会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各地要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公开,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进一步扩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范围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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