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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部门预算改革的通知

  2.规范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积极推行人员实名制管理,人员经费预算根据人员、工资津补贴政策、经费供给类型等据实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探索建立实物费用定额与综合定额相结合的公用经费标准体系,使公用经费安排与部门单位职能特点、业务工作量相适应,与占用的车辆、办公用房等实物资产相结合。

  3.科学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加强项目前期评审和规划论证,细化项目申报内容,明确项目实施计划和时间进度,努力做到项目安排“目标明确、内容翔实、依据充分、成效显著”,减少没有具体项目和实质内容、仅有项目名称的“打捆”项目,切实增强项目支出预算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加强对重点部门、单位项目预算的审核,省级各部门新增重大项目支出原则上必须进行规范的项目评审论证,明确绩效目标。省辖市、县(市、区)也要逐步开展项目支出前期评审论证。对经常性项目支出,建立完善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将支出内容、标准予以量化,同类项目支出预算按同一标准核定。

  4.完善资产配置预算管理。区分单位性质、资产类别、行业职能,兼顾财力状况,分类制定资产配置标准,使资产配置预算的编制、执行有据可依。在此基础上,推进资产科学合理配置,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调整存量,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加强新增资产配置审核,未经批准不安排相关经费。全省各级要逐步建立政府公物仓,减少资产重复配置,促进资产整合利用。

  5.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提高年初政府采购预算占实际采购的比重,将利用财政性资金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2014年基本实现政府采购与预算管理系统有效衔接,充分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实现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执行各个环节的协调联动。

  (三)强化基础管理,提高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

  1.完善基础数据信息库。全面掌握预算单位人员、工资及津贴补贴、资产负债、收费项目和标准等情况,完善部门基础信息数据库,逐步实现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资产、经费类型等数据的动态管理。2012年年底全省各级建立规范、翔实、实时管理的单位人员基础数据信息库,实现财政统发工资系统与部门预算编制系统衔接。

  2.加强备选项目库管理。逐步完善预算单位和财政部门项目库,预算单位要做好项目论证、排序和项目文本填报工作,完善项目论证评审、遴选排序机制;财政部门要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加强部门申报项目审核,将符合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的项目纳入财政项目库,并根据财力可能,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加强年度之间、财政部门和同级其他部门之间项目库的衔接,尽快实现项目实时滚动管理。2012年年底全省各级都要建立完善、规范、科学的备选项目库,实现项目支出预算滚动管理,建立预算执行追加与备选项目库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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