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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社局等部门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规划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社局等部门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规划的通知
(枣政办发[2011]58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制定的《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规划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为加快建设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基层平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于就业优先的发展战略为目标,以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为抓手,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要求,在原有基层平台基础上,统一机构名称、工作人员配备标准和经费来源,科学确定基层平台服务功能,合理制定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健全完善信息网络,全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推动“幸福枣庄”建设。

  (二)发展目标。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建成集就业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社会保障、劳动关系、调解仲裁和劳动监察等服务项目于一体,覆盖全市各区(市)、街道(乡镇)和社区、行政村(农村社区)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平台,积极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场所设施设备标准化、人员队伍专业化、管理服务规范化。同时,以全面实施社会保障“一卡通”为标志,努力实现基层公共服务信息化和网络化,城乡居民和用人单位能够就近享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二、建设任务

  (一)构建标准化基础平台。

  1.加快区(市)服务平台整合。按照“整合资源,置换资产,集中服务,方便群众”的基本原则,尽快建设完成集就业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社会保障、劳动关系、调解仲裁和劳动监察等服务于一体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具体标准为:薛城区、山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市中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滕州市服务中心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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