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是全面实施钢铁水泥行业脱硫脱硝工程。2011年,江阴兴澄特钢球团设施脱硫工程完成并投运,已建烧结脱硫设施须正常运行,形成稳定减排能力。“十二五”期间,我市所有现役钢铁烧结、球团设施须完成脱硫工程建设,并纳入脱硫自动监控系统监管。到2013年,现役新型干法水泥窑全部实施低氮燃烧,宜兴天山水泥、新街南方水泥和青狮水泥等企业熟料生产规模在4000吨/日以上的水泥生产线全部实施脱硝改造,综合脱硝效率达75%以上;生产规模在100万吨/年以上的钢铁企业完成脱硝改造。
七是积极实施机动车减排。逐步淘汰2005年前注册的运营黄标车(含运营货车和运营客车),2011年完成10%的淘汰任务。实施黄标车区域限行,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不许上路行驶。结合实施“蓝天工程”,逐步在全市范围内供应国Ⅳ标准的车用燃油,积极推进机动车国 Ⅳ排放标准实施。
四、淘汰落后,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
采取综合手段,淘汰经济效益低、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落后产能。出台实施《无锡市热电行业整合整治方案》,热电企业密集地区实施热电综合整治,鼓励上大压小、集中供热,2011年底前,江阴市至少整合淘汰1-2家热电企业。深入推进化工行业专项整治,组织开展纺织、印染、造纸等重点水污染企业整治,提高淘汰落后产能标准,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年底前,淘汰一批排污量大、效益差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及产品,关闭一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污染企业。进一步降低单位产值能耗,控制高耗能产业规模,扩大清洁能源区范围。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力度,提高外市电量输入,积极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五、严格准入,切实减少新增排放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加大对“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项目的调控力度。严把环评准入关,全面禁批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等6类重污染项目,积极引导企业向环境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园区集中,推动产业集聚发展、资源集约利用、污染集中控制。严格建设项目总量审批,在化工、造纸、印染行业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新增建设项目总量与所在地区减排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对2011年减排工程进度滞后、不能完成减排任务的地区,2012年一律暂停审批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项目;新建项目排污量超过审批总量的,暂缓环保竣工验收。严肃查处越权审批、分拆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违规建成的项目,责令停止生产,停止供水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