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普法工作步骤与安排
我省卫生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上半年):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第一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在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本实施计划和当地的普法工作部署,制订“六五”普法实施计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六五”普法实施计划,于2011年10月30日前报省卫生厅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
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抓好普法实施计划的落实,制定好法制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年度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和督促检查,特别是要抓好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认真做好年度普法工作总结,确保普法工作健康发展。
各地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于每年12月底前将当年的普法工作总结报省卫生厅。
2013年,省卫生厅将在适当时候召开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六五”普法工作中期汇报会,了解全省卫生系统普法工作情况,交流各市普法工作经验,加强对各地普法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评估。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
2015年第三季度,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实施计划,对本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普法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并于2015年8月底将“六五”普法工作总结报送省卫生厅;2015年9月,省卫生厅对各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健全领导和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普法依法治理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面向社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省卫生厅成立广东省卫生厅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政策法规处负责制订全省卫生系统“六五”普法实施计划和全省卫生系统面上普法工作的具体组织、指导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配合各处室做好专业法律宣传工作;厅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厅机关(含省中医药局)和直属单位普法工作的组织实施;厅人事处负责公务员法制培训考核工作;厅办公室负责全省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大型社会公众宣传活动的策划和实施;各处室负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相对人的卫生法制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