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对在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整治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地级以上市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表扬的通报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粤价函〔2011〕926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今年6月份以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整治行动中,深圳、珠海、佛山、河源、惠州、汕尾、中山、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等市价格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我局的要求,工作积极、行动迅速、敢于碰硬、突破阻力、从严执法,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并协助我局对价格违法案例公开曝光,极大地树立了价格主管部门的执法权威,有效整治了商品房销售价格违法行为,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