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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局关于报送国有文艺演出院团基本情况的通知

北京市文化局关于报送国有文艺演出院团基本情况的通知


各区县文化委员会: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关于深化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文政法发〔2009〕25号)、《文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政法发〔2009〕28 号)和《关于报送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化部司局函件)的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2、3),需对我市各级国有文艺演出院团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并制定全市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总体工作方案。需统计的基本情况包括:各国有文艺演出院团的准确名称、主管部门(单位)、编制数、实有人数、资产状况、经营情况、拟转制时间、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为做好此项工作,请你委于9月11日(本周五)前确定一名负责此项工作的委领导,并将其姓名和联系方式来电话告知。仍保留有事业体制国有文艺演出院团的,请填写《区(县)级国有文艺演出院团基本情况表》(见附件4,或到北京文化热线网站下载)并加盖你委公章,复印各国有文艺演出院团法人证书一份,于9月15日(下周二)前报市文化局政策法规处,同时发一份电子版材料至联系人电子邮箱;没有事业体制国有文艺演出院团的区县,也请复函说明并加盖你委公章。
  联 系 人:贺雪梅
  联系电话:8221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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