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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2009年地区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情况的通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2009年地区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情况的通报
(哈行署发〔2010〕9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部门(单位):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安排,2009年8-9月,地区“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在全地区范围内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相关部门(单位)私设“小金库”、非税收入不上缴等违反财经纪律、财政财务制度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中央、自治区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地区“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工作,地区各级“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成立重点检查工作组,抽调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单位)和社会中介机构人员组成了16个检查组实施重点检查。检查重点是: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单位);教育、卫生、交通、民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单位);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出版社、报社、杂志社等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的部门(单位);以往检查中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部门(单位);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单位);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部门(单位);存在问题,纠正、处理不到位的部门(单位)等。
  根据地区确定的检查重点,全地区共选择并完成重点检查单位157个,其中:地区本级60个,哈密市41个,巴里坤县34个,伊吾县22个。
  二、存在的问题
  (一)“小金库”违纪情况
  重点检查发现,设置“小金库”单位6个,涉及金额919.26万元,其中:地区本级认定私设“小金库”单位3个,涉及金额772.13万元;哈密市认定私设“小金库”单位3个,涉及金额147.13万元。
  1.地区广播电视报社
  经营收入不入账,设置“小金库”726.13万元,其中: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总额533.13万元。2001年1月1日-2009年8月31日实物抵扣广告费收入193万元左右。
  2.地区职业技术学校
  资产出租收入不入账,设置“小金库”26万元,其中:土地租赁收入25万元、林地承包费1万元。
  3.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巴里坤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两个单位之间转移财政专项资金,设置“小金库”20万元。
  4.哈密市检察院
  将各项收入截留在法定账目外,在账外核算并私存私放,设置“小金库”135.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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