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保留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路管理所,为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业务股、养护股、财务股、路政管理股。核定事业编制32名(养护人员22人,路政管理人员10人),其中:所长(路政大队大队长)1名、副所长2名,内设机构股级职数5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养护工作;参与编制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公路小修保养的年度建设计划;负责按批准的年度计划搞好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保畅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指导乡镇交通管理站对村公路进行管理和养护;宣传贯彻公路路政法律、法规,增强公路沿线群众爱路护路意识;负责全县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工作,审批辖区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事宜;负责全县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管理工作;负责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各类违法建筑、地面构筑物、管线、设施的查处工作;负责控制和审批管线埋设、架设、增设交叉路口、占(利)用、挖掘公路、设置非公路标志、采石、挖沙、公路降低等级、互换建设用地等路政许可事宜,审核上报由省、地路政机构审批的许可事宜,核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维护公路养护作业、施工路段的正常秩序,确保施工路段安全畅通。

  (六)将原自治县建设局管理的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镇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局划归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管理,为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稽查股、法规股、规划股、财务股。核定事业编制14名(含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内设机构股级职数5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的方针、政策;负责对全县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结合本县实际,负责起草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行业的地方性法规和发展的相关政策,制定行业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编制全县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发展规划和评审工作;负责全县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维护和整顿公共客运交通秩序等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县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特许经营权出让、转让、变更和撤销的监督管理;负责经营资格证、营运证、从业人员资格证(服务上岗证)、管理人员工作证及标志进行审核和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县城市公共客运交通执行国家颁布实施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车辆运行技术标准、运营服务质量、服务标准、安全状况进行监督;负责全县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受理和督办涉及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信访事项。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