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对县境内的县乡公路进行养护管理,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七)宣传
公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公民爱路护路,打击破坏公路的违法行为。
(八)负责对全县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公共客运交通秩序工作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九)承担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地区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档案、信访、综治、宣传、机构编制、人事工资、干部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业务股
负责制定本县内交通建设的中、长期规划,提出实施的年度计划;负责交通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负责交通产业项目招投标的管理和监督;负责交通建设工程验收和评优申报;负责交通工程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三)安全法规股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交通行业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设;对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负责执法人员上岗资格审核和岗位培训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案件复议工作;负责交通行政处罚文书的申领、发放、核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财务股
负责编制财务报表、收支计划,进行财务分析;管理单位的财产和资金;拟定本单位财务制度,管理会计档案。
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职数4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保留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勘察设计室,为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负责全县交通勘测、设计任务;办理对外承接勘测、设计项目具体事宜;承担全县公路、桥梁、码头等交通工程的设计;接受项目分配任务,按要求完成勘测、设计工作;完成承接项目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