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印府办发〔2011〕1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铜仁地委办公室、铜仁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铜党办发〔2010〕90号)和《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党发〔2010〕30号),设立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1、将原自治县交通局的职责与自治县建设局指导和管理城市公共客运的职责整合划入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加强统筹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3、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畅通、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交通运输、公路建设管理、城市公共客运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制定本县境内交通建设、运输工作和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的短、中、长期规划并积极向上争取立项和组织实施。
(三)实施或配合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实施好本县境内的各类公路、桥梁、城市公共客运构筑物,指导好全县县、乡、村公路和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并提供技术服务。
(四)负责对车、船、道路、渡口的安全状况与运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性安全教育,保证交通运输安全。
(五)负责全县公路运输工作,对全县的公路运输市场进行管理以及战备支前的运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