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卫生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市府办《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软环境的通知》的通知
(遂市卫办发〔2011〕56号)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软环境的通知》(遂委办[2011]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卫生部门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
进一步优化投资软环境是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加快富民奔小康、早日实现“四个遂宁”宏伟目标的重大举措,因此,各县区卫生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优化投资软环境的重大现实意义。
二、做好服务
一是对来遂投资者在区域卫生规划、选址、资料准备及报送地点、审批流程、审批权限、回复时间等方面提供满意的咨询服务,必要时提供书面告知服务,为他们减少不必要的奔波。二是在行政审批中,在承诺时限内对符合设置规划的必须下达设置批准书;对不符合设置规划的务必作出耐心细致的解释。严禁在行政审批中借故拖延时间,以权谋私,敷衍塞责,否则,将追究责任人及当事人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在卫生行政执法和平时的业务检查工作中,给投资者要多服务、多指导、多培训,少责怪、少干预、不添乱,坚决杜绝执法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防止执法和收费行为的任意性和随意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服务对象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为投资者的企(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提供周道而满意的服务。
三、为规模以上企业家做好医疗保健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对来遂投资亿元以上或主营业务收入过亿元的企业负责人,由市和区县卫生部门负责配备健康顾问”。在此要求各县区卫生局要主动与经信委联系,由经信委提供规模以上企业家(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党委或党支部书记)名册,将其纳入本地区医疗保健对象,并为他们“确定一家定点医院、固定一位优秀保健医生、发放一张特约医疗服务卡、建立一套个人健康档案、每年开展一次健康检查、每月开展一次健康咨询”的“六个一”医疗保健服务。
二0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lar_537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