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活动内容
按照“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任务,紧密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设计活动载体,搭建活动平台,丰富活动内容,促进我市国资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带动所在单位和职工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创优秀服务标兵。
(一)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普遍推行公开服务事项、工作流程、办结时限制度,公示服务标准。全面开展挂牌上岗,采取佩戴党徽、服务卡和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等,亮出党员身份,亮明岗位责任。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开展“一句话承诺”,将承诺内容通过展示板、电子显示屏、网络平台等进行亮化,接受群众监督。
(二)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对照本行业本单位,将“对标创标”行动落在实处,通过开展“对标定位”、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不断提高业务技能,推动党组织和党员看齐标杆,争当行业“排头兵”。开展文明服务、诚信服务、廉洁服务、优质服务竞赛,促进服务态度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显著转变。开展“夺旗争星”、岗位明星、服务标兵等评比,看实绩、比贡献,形成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
(三)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根据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紧密结合行风评议、文明行业考核等要求,制定服务考核的评价办法。通过设置意见箱、网上投票、上门走访、召开行风评议会、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等形式,接受服务对象即时评价、在线评估,及时反馈群众意见,整改存在问题。结合党员自身特点和岗位实际,开展自评、互评,相互鼓励、比学赶帮。各窗口单位领导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经常对基层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评价结果要进行公开,接受广大服务对象和群众监督。
(四)党群联动、部门联动、上下联动。坚持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加强国资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通过争创岗位先锋、示范窗口、服务品牌,积极引导党员当表率、树标杆、当标兵,以党内创先争优带动群团组织和所有员工创先争优。各行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统一的服务标准,突出重点指导,培育一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先进标杆,打造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样板”。
四、工作要求
在国资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是整个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各行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