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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环境创优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牵头科室:疾控科、农合科
  责任单位: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
  责任领导:何兴树、程幸福
  3、提升卫生监督服务水平。积极发挥卫生监督职能部门的作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卫生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卫生监督服务质量。
  牵头科室:卫生监督科、人事科
  责任单位: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
  牵头领导:傅宁丹、程幸福
  (四)狠抓制度建设,推进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实现重大突破
  1、建立重点岗位效能监察定点联系制度。加大对相关责任人依法履职、提高办事效率、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的监督力度,着力解决为企业、为群众服务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牵头科室:办公室、监察室
  责任单位: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
  责任领导:傅宁丹
  2、建立企业“宁静日”制度。进一步精简、合并涉企检查,原则上对企业的检查每年不超过1次。试行每月1日-20日不到企业开展常规性检查的制度,合法检查不能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增加企业负担。
  牵头科室:卫生监督科
  责任单位:市卫生监督支队、市疾控中心、局机关
  责任领导:程幸福
  3、深化上门为企业服务制度。扩大上门为企业服务工作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探索上门为企业服务工作新机制。建立上门为企业服务资料数据库,定期召开上门为企业服务联席会议,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提高服务企业效能。开辟企业专家健康保健服务绿色通道。
  牵头科室:医政科、卫生监督科
  责任单位: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
  责任领导:鄢利平、程幸福
  4、深化效能监察专员制度。优化效能监察专员工作制度,强化工作职责,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建立和完善效能监察专员工作定期汇报制度、效能监察专员工作调研制度。
  牵头科室:办公室、监察室
  责任单位: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
  责任领导:何兴树、傅宁丹
  (五)发扬“五创”精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现重大突破
  1、夯实城乡环境基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构建城乡环境公共服务网络。科学规划城乡治污基础设施,添置城乡环卫硬件设施,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
  牵头科室:爱卫办
  责任单位: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
  责任领导:陈杰
  2、狠抓示范带动。深入推进“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创建省级节水型单位单位活动。积极推进绿色消费,推行环保新技术,倡导健康、节约、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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