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环境创优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遂市卫办发〔2011〕63号)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2011年“环境创优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1年“环境创优年”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11年“环境创优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2011年“环境创优年”工作实施方案》(遂委办发〔2011〕1号)要求,为深入扎实推进“环境创优年”各项工作,有效提升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局机关工作效能、服务能力,全力打造良好发展环境,结合卫生系统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十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满意为根本标准,大力倡导“四个特别”(特别讲大局、特别讲付出、特别讲实干、特别讲纪律),深入开展效能建设,着力解决发展环境、执行力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力求实现“五大突破”(转变机关作风、改善政务环境、提高工作效能、优质公共服务、优化城乡环境),为把遂宁建成成渝合作区域合作连接点、承接产业转移理想地,具有遂宁特色的现代产业高地和现代生态田园城市提供优良的卫生服务环境。
二、工作重点
根据市委、市政府“环境创优年”活动的总要求,结合卫生行业特点,围绕“健康遂宁、幸福人民、打造人民满意的卫生系统”这一主题,按照局党委“六个推进”、“五项重点改革”的工作思路,实现“四有”目标,开展好“环境创优年”活动。在局机关和市卫生监督支队开展“建设负责任的公务员队伍”专项行动,建设法治型机关、服务型机关、责任型机关、效能型机关,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为重点的“环境创优年”活动。在市直医疗机构、市疾控中心、市血站、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开展“争当人民满意的健康卫士”专项行动。医疗机构开展“三好一满意”(医疗质量好、医疗服务好、医疗环境好、群众满意)活动,以提高医疗质量、服务质量为目标,以确保医疗安全、简化医疗流程、缩短就医时间、改善就医环境、增加便民措施为重点。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以为企业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为重点,保证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群众健康权益、控制预防疾病为目的。